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未通知本人违规限制微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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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3年7月3日10点48分收到被湖南溆浦县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显示因(2023)湘1224财保33号限制,此前并未收到任何裁定书,使我的精神和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困扰。打预留电话咨询法院官方人员询问其缘由为网贷平台(我来数科的借款)转让债权后湖南磊实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冻结。宜享花不经过本人同意,也未曾通知过我本人的情况下将债权转让给湖南磊实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向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诉前保全,我询问该法院人员,就说让我跟湖南磊实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其他不知道。

债权转让未通知本人且本人不知情,对于转让后的公司从未听闻,根据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债权转让未经债务人同意是不合法的。溆浦县不是我的户籍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湖南溆浦县人民法院无财产保全管辖权,要求贵法院撤回受理,解除消费支付限制,或转移到户籍地人民法院。

而且和湖南磊实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联系沟通,其让我分两期,并且我所需要承担的还款总金额与app上不同。问是不是本金结清那边也不知道,就说让我签字后会给到法院申请撤销,相关金额也说让我跟法院沟通什么的,这个程序应该是违规的!

而且其还非要我还了一期才去帮我申请解除微信支付限制!

我这里有电话录音,欢迎随时调听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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